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6日下午14:40-15:25

会议形式:视频参会

参会人员:

理事会:孙莉莉、常付田、薛健、钱晓华、艾路明、朱仝、王苏云卿、肖志岳、解尚明、王智鑫、叶明、刘力强、刘朝霞、张媛

列席人员:

监事会:崔程、刘明达、严心隽、严炜、郗树森、陈志忠、肖兴萍

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

主持人:孙莉莉执行理事长

肖兴萍监事宣布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理事会听取了张媛秘书长所做的《2022年1-10月工作汇报》。

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基金会运营方面: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及时在“社会组织工作平台”提交2021年度基金会年报,已通过“办结”;获2021年度深圳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获2022年度基金会中心网中基透明指数FTI满分100分。

公益项目开展方面:已完成对“企业绿色契约论坛”、“湿地保护与发展论坛”等项目的支持,并完成“支持行业发展”及“海洋保护”两个项目的资助,后续各项目开展情况也将继续跟进。

专项基金方面:“阿拉善SEE专项基金”及“SEE Youth专项基金”在各管委会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工作;“SEE Future专项基金”在其管委会决议下已全部完成其项目资助。

资产保值、增值投资理财方面:截至11月18日,日均投资占用6,245.92万元,已实现到账收益249.42万元,年内组合浮动收益-494.03万元,组合投资收益率-8.72%。

接下来的工作计划,基金会免税资格将在本年末到期,秘书处将准备相关材料再次申请;关注保值、增值投资情况,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公益项目,完成年内既定目标;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工作。

 

二、理事会听取了张媛秘书长所做的《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并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近期,深圳市民政局发出《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通知》,阿乐善基金会及时拟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主要从述职要求与责任两方面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治理和监督运行机制。

理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此项制度。

 

三、理事会听取了孙莉莉执行理事长所做的《提名阿乐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侯选人》,并进行了讨论和表决,此项未能通过。

 

四、理事会听取了刘朝霞理事所做的《提议支持国际红树林中心、绿色湾区等战略发展的公益项目》,并进行了讨论和表决,此项未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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